保险合同有纠纷时,怎样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2-12-27 22:42:15
问题描述:
2012年11月初,我到银行办存款时,被保险公司推销员拦住向我推销保险,她承诺该保险有15%的年息(当时的5年储蓄利息大约只有5%左右),因我对保险概念一无所知,且保险推销员未对相关的“保额”和“现金价值”等做丝毫解释,我非常爽快地买下了那份人身保险。
在签合同过程中,因被保险人无法到场签字,保险推销员让我代为签字,并嘱咐我在公司回访时不要说是代为签字。我在签约的当时和事后的保险公司回访时都遵嘱做了。
我收到保险合同文本后,因工作繁忙,未做认真阅读,便将其投入抽屉。直到今年11初,收到该公司的“生存给付金通知单”,我才仔细阅读了合同,发现其中还有那么多我不懂的概念,于是我拨通了该公司服务人员的电话,我才明白,原来推销员说的15%利息,是以“保额”为基数的,而不是我投入的金额数,这时,我发现自己上当了。我想提出退保。请问,如果退保,我个人要承担损失吗?如果要承担,损失多少是合理的?
注:我共投20万,分5年付清。现在已经交了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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