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2-11-26 10:25:11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姑姑和姑父已经分居多年,而姑父在国外好多年没有回国,2人协议准备离婚,2人先有一女儿,已经成年,姑姑近几年有一点个人产生的债务,说明由自己承担。
1、现在打算签一个协议,我琢磨了下内容,不知道这样写是否有效?
2、如果双方只签协议的话,是否可以由女方个人去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回国不方便)?
3、2人已经同意离婚,需要通过法院方面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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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男方: ,男,汉族,1963年3月 日出生,家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 ,女,汉族,1967年1月 日出生,家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1990年3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0年8月2日生育一女儿,名 。因自2005年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 已成年,由女儿自己选择抚养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现两人名下所有共同财产归男方和女儿所有,与女无关。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发生的债务,由女方承担,与男方及女儿无关。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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