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妻子利用老公职务之便收钱,老公是否受贿罪
更新时间:2012-11-24 23:19:23
问题描述:
妻子利用老公在私人企业当总经理之便,把公司的项目建设工程介绍给他人施工而按工程造价比例索要回扣,谈判时老公不知道,收款时才知道,数额巨大(超过50万)。工程发包时地下室通过议标直接定给妻子介绍的施工队;地上部分发标时,该总经理暗示施工队不要停工,直接往地上部分施工,造成事实。因没有正常招标,引起造价`、付款等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快结束时才签施工合同,给公司造成不小损失。
请问,上述总经理是受贿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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