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蹭人问题
更新时间:2012-11-21 17:54:0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在京北漂人员,2012年9月23日我起车去学校门口接孩子,在距离门口2米距离我下车推放的过程中,因电动车没及时拔下钥匙,车子向前蹿了一下,不小心将前面站着的一位女士腿蹭了一下,女士当即坐在地上,比报了警,随即警察认定我的全责,对方要求去看病,随后对方打了120并送到医院,在医院进行了一系列的拍片治疗,结果是没啥问题,给开了些药让其回家休息,当晚花了药费1千多。第二天我又买了点东西去其家里看望一下。在后来几天对方就陆续给我打电话说让我继续给看病、、、我没有同意,回来时隔1个半月对方又说自己看病去了说是骨裂,让我给予继续看病,负责起诉我?现在是纠缠上我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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