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违约,违约金及责任问题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2-11-08 20:47:33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2月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2年,但是我到2013年2月就想提前退租。合同上第一年租金15000,每月1250元,第二年租金18000,每月1500元。第一年的我们相当于已经履行了合同,第二年履行不了需要违约。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是这样描述的:提前退租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月收取租金的2%支付违约金。我们已经提前3个月告知房东,但是房东以夫妻俩都出差在外回不来,要到过年1月份才能回来为由,现在不能出面解决此事,并在电话中说赔偿违约金。我们租客理解的违约金是1500×2%×12=360元,因为是第二年的部分违约所以按照1500来算。但是房东说按照合同总价33000来算,总共33000×2%×12=7920,我说已经履行了一年,她说那按18000×2%×12=4320,并威胁我说要将合同交给律师什么的,真是太无理取闹了。现在争论的焦点就是“按月收取租金的2%”,这个租金是指月租金、年租金、还是合同总租金?恳请法律界的各位高手给予解答,非常感谢!另外我还有哪些法律责任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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