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2-11-06 16:42:39
问题描述:
公司一员工在任职期间驾车出差与一行人相撞,造成该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是员工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现该行人诉至法院,要求员工、本公司及所在保险公司承担损失,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损失。请问一下律师,我们单位在保险公司内分别交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保险,这样的话我们公司就这一案件会承担多少损失,可以全部算入保险公司理赔内吗?到时候开庭是否有必要本公司在保险公司携带律师的同时本公司也请律师维护利益。请指教,谢谢!还有关于鉴定费及精神抚慰金的话到底是可以算入保险公司赔付中的还是说需要本公司自己承担,还望能尽快答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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