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前女友补写一张欠条,再次亲自上门催要欠款,请问律师朋友,如何才能拿回我的钱?
更新时间:2012-11-06 01:59:20
问题描述:
1.2011年10月前女友的父亲通过前女友向我借钱2万元,没写欠条
2.2012年2月跟前女友分手,要求前女友补写一张欠条,约定7月还款。
3.2012年7月,经多方追讨,对方还款3000元。
4.2012年8月,不忍心前女友被欠这些欠款弄得生活不安心,后亲自上对方家就余下欠款与对方父亲协商,对方父亲写下欠条,约定8月30日前还款2000元,余下尾款10月31日前归还。
5.2012年10月2日,中秋节左右,经多方催要,无数电话未接的情况下,再次亲自上门催要欠款,催得2000元。
6.时至今日,2012年11月,再次催要欠款无果,受到对方的无情冷漠与无视。心情愤慨之!
由于字数限制,只能说到这里,请问律师朋友,如何才能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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