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迟迟不给办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10-29 23:21:42
问题描述:
我在丰县**苑买的房子,而我在天津工作,公积金也办在了天津,现在我想提公积金提前还贷,而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异地购房的要提供产权证明才能提取公积金从交房到现在已约有660天了,但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我也就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我该怎么办啊?请帮帮我吧,谢谢了。
合同上第十五条是这样写的: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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