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协议
更新时间:2012-10-25 20:56:59
问题描述:
我司已业务主管离9月职后,再同类企业服务,并带走客户。我司与其签订有集团保密协议及其合同上有(由于乙方升任本司物料主管职位起,已涉及公司机密。乙方有义务保守本司秘密,其离职后15个月内不得在上海市从事同类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和业务的义务。工资考核奖中五百元为竞业补偿金,离职后再给予贰仟元补偿金,并今后不在给予任何补偿。如违反此条须赔偿甲方违约金捌万元整。)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可行?我司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我司现在需要准备何证据?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