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交通事故咨询
更新时间:2012-10-22 11:33:19
问题描述:
国庆自驾外出期间在
重庆农村发生
交通事故,当时一个小孩突然冲上机动车道被我撞伤,交警认定我没有任何违章行为,暂时没有发认责书(但基本确定家属有次要责任)。医院诊断为颅内出血,头部线性骨折,没有其他问题。我积极配合治疗,先期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和家属生活费用,并在医院陪护多日。现在医生已通知可以出院,颅内出血已全部吸收,小孩日常生活一切正常,仅余骨折问题需要养2-3月。我同意支付家属后期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费以及适当的补偿,但是家属以不知道是否有后遗症为由提出非常高的经济赔偿,我无法承受。请教下面几个问题:1.这种情况走司法程序我有多大机会胜诉?2.司法鉴定怎么确认是否会有后遗症,有的话我应付的赔偿大概是多少,没有的话我应付的赔偿大概是多少?2.这种事故责任比例划分一般是怎样?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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