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2-10-16 10:36:14
问题描述:
2009年9月16日,第一被告洪**、第二被告卢**、第三被告朱**三农户根据我行关于**小额贷款的相关要求自愿组成联保小组,为小组成员向我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联保承诺书》。2009年10月14日,第四被告**公司与我行签订了《**卡农户小额贷款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第四被告**公司对本协议所列名单之内的农户向我行所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09年10月15日,我行在第一被告自愿的情况下与第一被告洪**签订《中国**银行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第一被告洪**向原告借款30000元,借款方式为自助可循环,额度有效期限为2009年10月15日起至2012年10月14日止:第一被告向原告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为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发放日所对应的中国**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这是随着利率的调整而调整的同时还约定,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在签订当日,我行就向第一被告洪**发放30000元贷款。截止2012年3月12日,第一被告欠我行本息和共计32921.22元。在借款到期后,我行也进行了多次地催收,第一被告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第二被告卢**、第三被告朱**、第四被告**公司也未履行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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