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是停工留薪,问问这样合法吗?要是我爸爸被辞退了,有怎样合理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2-09-21 13:27:42
问题描述:
今年五月份,我爸爸在郑州工地上干活,不慎把脚摔断了,工地的老板付了医药费帮助我爸爸治疗,之后一直处于养伤状态,同时也是停工留薪,现在到了9月了,我爸爸的脚还没好,但工地老板要求我爸爸上班,不然就开除。我想问问这样合法吗?工地上用工一般不签合同的,我爸爸那是也没有到劳动局办理工商鉴定手续,要是我爸爸被辞退了,有怎样合理的赔偿?(我爸爸从3月份到现在还没有结到工资,虽然他一月五千,但每月也只是领到一千块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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