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2-09-19 08:28:28
问题描述:
我与孩子父亲是08年4月离婚的,孩子归我抚养。当时协议中没有写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孩子也一直由我抚养,孩子父亲也没有给过抚养费。当时家里就有一所楼房,归我了。不过还有15500元的债务也归我了,男方当时还协议给了我五千元钱。现在孩子13周岁,上初二了,学习的费用增加了好多,补习平均一个月就要700多,物价增长的也多,我还没有工作,抚养孩子就成了问题。我想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她的父亲,索要孩子的生活费还教育费,如果我以孩子名义起诉,(孩子父亲有正式工作,不扣税和保险,公积金的情况下是4000多,实际每个月也能开3800元以上。加奖金也有四千。)法院会判给多少?孩子父亲如果再婚会影响判决抚养费的多少吗?孩子的父亲现在还有权利平分离婚时候协议给我的楼房吗?楼房会影响抚养费判决给多少吗?孩子父亲再婚后贷款买楼了,妻子没有工作,本来开了个饭店,在我起诉之后刚刚兑出去了,一个月要还3300元的贷款,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影响给付给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不会不按照规定判工资的20%-30%? 会不会少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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