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企业脱离管理人管理签合同另外账号收款,现想收回款和补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9-11 17:37:40
问题描述:
2010年2月,我与陕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了两份合同,购买**公司在西安**西路29号开发的楼盘的底商两处,合同总价为240万元,付款方式为:首期支付200万,10年6月1日交房时再付40万,我们按合同要求于10年2月18日之前付了首付200万,之后,该楼盘一致处于停工状态,且**没有按照合同办理房管局的备案及网签手续。根本不具备6月1日之前交房的条件,为此,我们与**交涉,对方确实无法交房,我方随没有支付尾款40万元,之后我们先后两次发函(EMS)要求明确交房日期和办理房产局备案手续,当对方均不予理会,一直拖延到2012年初,我们才了解了有关**的一些情况,该公司于2009年由西安**园收购,并正在破产重组阶段,并由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破产管理。
2010年我们签订合同时,破产重组的情况,**公司并未告知我方,并签合同公章采用“陕西**房地产开发公司 新东方豪门销售专用章”,200万元的收款收据上盖了“陕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大章。同时,**公司将我方的资金打入了**园公司的账号(180万)和**园董事长冯**的个人银行卡(20万)。没有打到管理人账号。
据了解,该楼盘18层(可办理网签手续)以下大部分房子已被法院判抵押、抵债,其中包括卖给我们的底商。开发商提出要给我换18层以上(不能办理网签)的住宅房,该房没有办理预售证,开发商称正在办理大产权证,大证办好后可以办分户产权证,但我们已对开发商失去的信任,另从管理人处了解到,**已资不抵债,要求还款将有较大风险,管理人代表着**的利益,对此说法,我们并无法核实。接受开发商的换房要求将有较大的风险,如果不接受,是否向**及**园要求返还200万本金及相应损失,能否做到,如何做,请贵所提出意见和建议。
盼早日回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