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求先首付后签合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9-03 18:26:58
问题描述:
最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长沙买商品房,开发商都要求购房者先交钱(全款或者按揭都一样)后签合同,而且合同条款没有商榷的余地。 7月28日,我在**门营销中心看房。听完介绍后很满意,随后按其要求交了10000元认购定金,约好了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交钱之后售楼小姐让我签字,我没看内容就签了,后来才知是认购书。 8月17日,欣然前往营销中心签合同。被要求先交首付,不交钱合同没法签。我想,付款是合同的一部分,付钱得有合同为依据,要求先签合同后付款,被拒。双方各自坚持,最后合同没签成。 8月27日,我再次去凯旋门营销中心协商,书面重申不同意先交钱后签合同。被口头告知:1,不接受任何质询;2,必须先交钱后签合同,不签合同没收定金,合同内容不可能更改。现在问题是我找他协商对方不理睬,钱必须先交,合同不可更改,如果不签合同就没收定金,让我采取任何手段和措施来解决都不怕。 今天拜读了您解读商品房纠纷司法解释的文章,由此认定您是对此有深入研究的律师。我是愿意花一万块钱打一块钱官司的人,就想要个理。敬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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