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被注销无法恢复
更新时间:2012-08-24 20:07:0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最近准备迁移户口时才得知我的户口被注销了。我是新疆A市户籍,上大学时将户口迁移至长春,大学毕业找了个上海的单位。上海不能解决户口,所以我把户口申请留校。到现在四年了,上个月我辞职又找了一家单位在福建,准备把留在学校的户口迁移到福建落户。回到长春,找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问询,被告知我的户口被他们2011年注销了。原因是查知我当时从新疆迁移户口后,新疆没有注销我的户口。导致我在新疆A市和长春均有户口,所以把我在长春的户口注销。我将长春派出所开出的户口注销证明邮寄给新疆的亲戚,亲戚去新疆A市派出所问询,说我的户口因双重户口(说我的户口和另一人户口有双重户口的嫌疑,我不在新疆,所以把我的户口注销了)在人口普查时被注销,不能落户。这个月去新疆办理户口落户时,公安局和派出所说我的是人口普查时被注销的,无法恢复。现在我成了黑户,请问此事我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