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已迁入户口政策
更新时间:2012-07-30 15:32:52
问题描述:
我是95年户口迁入潍坊奎文[现高新区],并缴纳了村的增容费3000元,并与该村一女结婚,生有一男一女。现我村在旧村改造,房子按照原村民待遇分给了,现村改股份制,(我们之前一直是村民待遇)有的人攀比,造成我们之前迁入的村民不再享有原村民待遇,而是他们的30%,儿女也是如此。询问村领导说是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分离,他说的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打官司胜诉的机率大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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