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在我们结婚前我父亲购买的房子
更新时间:2012-07-27 10:49:15
问题描述:
我们2003年6月1日结婚的,房子是2002年8月签订的购房协议。当时房子是女方单位顶账的房子,首付款4万元,签订购房协议时交的款,余款4万多三年内付清的。那时我父亲还在老家上班,所以与对方单位签订购房协议时是我与对方一起去签订的,甲方是她单位,乙方是我,她作为协议的担保人。但交款收据上他单位直接开她的名字,以后分期的房款也都是委托她去交的,款都是我父亲出的。
后来03年1月办理房产证时的总价发票、合同、产权证、土地证都是办理的我父亲的。因为离婚,她突然提出该房屋是她的婚前财产,曾于去年起诉诸城市建设局,理由是说房管局把她的房子登记在我父亲名下了,要求更名。开庭后一段时间撤诉,说是先行解决民事纠纷。
这一阶段又扬言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如果他再起诉我父亲,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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