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认定?
更新时间:2012-07-26 12:21:2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医疗事故是认定情况。我父亲在11年7月份的时候到成都一医院做了一次手术,当时说是结核(骨结核)手术后问医生要不要吃药的,医生说不用吃药的,就这样我们就回家了,但是今年的4-5月开始手术的地方有些不对了,都医院去检查,医生说是去年开刀的地方复发了,我们就马上联系了成都去年为我们开刀的主治医生,他问我们有没有吃药,我们说你根本就没有给我们开药啊,他也没有说什么了,我们在杭州检查这里的医生说,这个病要治愈手术后一定要吃药的不然肯定要复发的,我就想问问这个应该是当时成都的医生疏忽忘记给开药了,这样的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吗?我们好回去找成都的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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