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修建水泥路工程合同未满,对方发通告取消合同,请问可追究对方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2-07-23 15:14:44
问题描述:
律师,您们好:
想向你们请教关于乡村修建水泥路工程合同的事。
1. 我们2011年签订了一份乡村修建水泥路工程合同,合同上盖了个人挂靠公司的章与村委的章,个人与挂靠公司签了协议,合同上没写开工时间与完成时间,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2. 由于种种原因,施工许可证还没办下来,到现在没有施工,但已经把一部分路基打好了,拉线与工作房也做好了,回扣也按他们的要求给了,现在村委发了通告给挂靠公司要取消合同,请问能告村委违约吗?可追讨什么赔偿?(合同是与村委签的,路指标是省指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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