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流产后维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21 08:47:51
问题描述:
在游泳馆上班,夏天工作量非常打,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是怀孕,后先请两天假去做详细检查确证怀孕大概20天左右,第三天上班正常上班后身体不适,第四天去医院就确诊有先兆流产要求住院保胎,后与单位申请调整工作岗位,单位不准,只能请假一月住院,假期结束后回单位再次申请调岗告诉我要么正常上班要么再请假(当时是上两天休息一天每天8~10点),只能再次请假,但是第二天再去检查是发现双胎都停胎心,后安排住院稽留流产.现在我还想以后再要孩子,如果还在游泳馆上班的话以后依然会遇到这样的压力问题,我向总公司申请调岗如果仍然没有结果我是不是只能辞职,(我在南京奥体中心游泳馆工作,单位现在应该属于国资委).在整段时间中因工作问题心里压力巨大无法安心保胎,事发后单位对我不闻不问,想请问这种情况单位要付责任吗?如果因为不给调岗而只能辞职能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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