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18年分手,对方要给予经济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2-07-18 22:35:15
问题描述:
我跟老公从94年同居至今。我们一直以公开夫妻关系在一起,双方父母朋友也都知道我们的关系,我们照过结婚照,他也给我买了结婚戒指。期间我还为他流个4个孩子,身体也差,有抑郁症、甲亢、类风湿、心脏病,各种慢性病,所以后来一直也没再有孩子。今年3月份在我父亲病重时,他借口说他出差,现在他外面另外有别的女人,那个女人还怀孕了。从他一无所有到现在他拥有一家注册3000万的公司和多家分公司的股份,难道没有我的付出吗?现在他以我们没有结婚证就这样一走了之,我很无奈,只想要个说法。请这样的情况能获得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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