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指控强奸,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7-15 11:41:02
问题描述:
一男暂称A(未满16周岁)辍学并在某卡拉OK打工。一日一名女性客人暂称B在喝醉酒,A的工友(职位为部长,后面称部长,已成年)便把B带到客房,随后发生性行为,之后把含A在内的四个工友(均未成年)也叫到该客房。几个小时后,B酒醒,遂外出报警,部长逃脱,剩余四人被带走。
据本人所知,4名未成年人中有2人与B发生了性关系,估计A没有与B发生性关系。当地派出所不允许4人与他们的监护人见面,所以也无法获得全面的消息。该店经理充当了众监护人与B的联系人,但是该店经理没有为众监护人积极联系B甚至不知道是否有联系过B,也不肯透露改B的联系方式,导致众监护人无法通关与B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据所知,B曾经同意过撤销指控,但是派出()所方面却不允许。据目前所知情况,4人被正式逮捕,部长被通缉,目前尚未抓到。
现有如下问题,主要站在A的角度:
1.派出()所是否能够阻止监护人与A见面?
2.据说现在已经寄信通知正式逮捕,也知道在哪个看守所,那么是否能够与A见面?
3.还有多长时间会接到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若B提出愿意撤销控诉是否有挽救的余地?由于目前无法直接与B取得联系,如何能够获取联系方式?
4.若上述为事实,A并没有与B发生性行为,此时分两种情况,一是A知道B不是自愿,二是A不知道B不是自愿,现在也不知道是哪种。那么是否可能判为无罪释放?若被定罪,刑期可能为多少?一般此类案件的律师费用为多少?
5.A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定罪后是要进监狱还是劳教所,进劳教所的话是否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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