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6-29 15:34:38
问题描述:
本人与2006年买了一间门面房,门面房的旁边有一个大概10多平方的小公共厕所(公厕是一种简易的房子,上面铺的石棉瓦)当时买房时双方写的卖卖房屋协议上注明了门面外带公厕售给乙方(本人就是乙方)价款9.5万元。但是没有详细列出公厕多少钱。现在以前租住门面的人说那个公厕是他盖建的,买了一把大锁锁住了。请问这样算违法吗?我该怎样处理?
注:以前租住门面的人是邻居,我找他商谈,他居然口口声声说谁卖给你的公厕,你找谁过来商量,他卖给你1万元,我要给他要3万元。我想报警找警察处理,但是想着都是邻居,闹翻了不好看。
在这里咨询下,卖房协议里注明了附带公厕,公厕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否该归我所有,他这样做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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