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不还以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曾与河南一男子有瓜葛父亲又有疾病在身
更新时间:2012-06-25 10:05:13
问题描述:
我与郑某 2010年正月经人介绍相识 2011年二月订婚 2012年十月一日结婚 婚后短短两个月 郑某 提出分家 另起炉灶 两个老人一个不养 房屋 田地 和坡地的核桃树 属于我的那一份她要求分清 结婚所欠的债务 一分不还 就因此事 和家人协商不到一起 便回娘家 我家人曾多次去郑某娘家叫其回家 她母亲不但不劝说让其女儿回家过日子 还说要我们家人写好分家清单送至她家 才肯让郑某回家 那时郑某怀孕已经五个月 就因 分家琐事协商不到一起 便私自将腹中胎儿做引产 还将我告于法庭 以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 可是开庭之日又不到法庭 法院只好以撤诉裁定 之后 我才知道郑某在与我结婚之前 曾与河南一男子有瓜葛 因和某某的家人不和 才回 到娘家 我父母为成全我的婚事 通过媒人 给付郑某三万七千元彩礼 结婚装修房屋 买家具 设席待客 等花费已达十多万元 早已 债台高筑 被告的行为实有借取婚姻骗取钱财之疑 我母亲 属于残疾人 父亲又有疾病在身 为了使我从这不幸的婚姻状态中解脱出来 因此提出前列讼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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