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合同的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2-06-15 12:31:06
问题描述:
我是07年8月份与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务合同,并且在合同上注明年薪不低于10万元。后因和前公司解除合同需赂偿两万元由公司所代借,并又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并约定必须为公司工作满六年为代价,如未工作满六年需返还公司两万元并赔偿两万元的叁倍利息!公司首次订了三年合同后,一直未与我续签合同,劳务合同已过期快两年了,不知借款补充协议是否能代替三年后的两年合同吗?公司是否已违法,如呆我现在想离开公司需要提到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未满工作年限需赔偿借款吗?我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经常加班?谈好年薪的员工,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同时要提供什么证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