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6-15 20:17:11
问题描述:
2011年10月份,我家新买的门面房做广告牌,当时我找到朱某给我家做,并谈妥费用(口头,没有字据)。在作业期间,他叫刁某和他一起做事,同时提出需要脚手架,就叫我家去租赁,于是我就租好脚手架给他们。在作业期间他们使用了脚手架,但是脚手架的挂钩断裂,致使刁某从脚手架上面摔下来(刁某自己工作时未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事后进行了手术。手术期间,我家出了5000元手术费用(因为当时我们也不能把所有费用都承担下来,因为不知道要承担多少责任,所以剩余我们家就没管),在这期间他们家多次到我家闹事,严重影响我家做生意,因为这个事情我们又找其他人完成了广告牌,并使我家拖后好长时间才开业。事情发生后我们也找到租脚手架的,他也说现在自己也不知道要承担多少责任,不好答应给多少钱。现在事情过去了八个月,法院通知我说调解,我去了,看到刁某只起诉我一家并要求我家赔偿9万余元,说是十级伤残(刁某受伤的部位和我2005年的一次受伤完全一样,但是我术后到现在没有任何问题,和没受伤的时候是一样的),但是看到他的时候他的腿走路是一点一点(是否真的的伤残,不知道,反正有残疾证),并且他们出具证明说是朱某和刁某是合伙关系(我没和刁某有任何联系,所有事物都是和朱某联系的),现在想咨询看看,我现在应该如何做?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和赔偿,是否需要反起诉朱某、刁某以及出租脚手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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