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婴儿?还是生父母的无奈!谁能帮忙解答!
更新时间:2012-06-11 15:21:10
问题描述:
事件:
96年**村朋友超生一女婴,无力抚养,想送人。收养人《已经有孩子》怕承担超生责任,农村人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法律意识。在两家商量之下,做出一个错误而愚蠢的决定。把孩子抱到派出所门口,等民警拾获孩儿,另一家人上门找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愿意收养孩子,原以为这样就能帮自己孩儿找一个好人家又能逃避法律的惩处。也许是收养人不具备收养条件,最后没收养成,孩子则被民警送至当地一寺庙抚养。而孩子生父母
一转眼16年过去了,朋友在这一两年才断断续续都有和孩子联系,也告知了孩子当初内情。孩子也表示理解,愿意和生父母来往《当然是瞒着寺庙师太的》.前几天孩子哥哥受伤住院,孩子在医院陪了她母亲一晚。可就是这一晚,很有可能断送了这孩子的前程。孩子在县城读书,跟孩子一起被寺庙收养的另一个孩儿,看孩子夜不归宿,就把情况向寺庙师太反映。师太不但阻止孩子与自己生父母来往,还喝斥孩子不能读高中,要去读职高,且不能接受生父母的帮助,不然报警告孩子生父母遗弃婴儿。不让孩子读高中其原因不详!孩子一直以来学习成绩都不错,眼看就要中考。都说出家人慈悲为怀,不管当初朋友的决定如何的错,做为收养孩子寺庙的师太也没权利阻止孩子与自己的生父母来往吧?再者就算阻止孩子与生父母来往可为何要阻止孩子上高中?
问:
虔诚的问各位,这样的情况做为孩子的父母应当如何是好?和女儿相认,拿回抚养权?那父母亲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孩子的生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当初因为贫困,无知等等原因给孩子造成了一个缺乏父爱母爱的童年,孩子的生父母别无他求,只是希望孩子能够好好读书,以后做个有出息的人,不像父母亲般无见地。可·····
盼各位回复,表述不清望见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