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的抚养费,骨灰的归属
更新时间:2012-06-04 19:44:58
问题描述:
我奶奶生有5个女儿,4个儿子,我奶奶嫁了2个丈夫,4个儿子和3个女儿都是和前一个丈夫生的。2个女儿和现在的丈夫生的,第一丈夫去世了,在我爸爸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爸爸是给我奶奶第二个丈夫带过来当儿子的。现在我奶奶的第二个丈夫也去世了。现在,奶奶和第二个丈夫生的女儿说要我爸爸给奶奶一个月600的生活费,不包括生病的钱。女儿的意思是不要管里面的儿子要(第一个丈夫的儿子)。让我爸爸一个承当奶奶的全部生活所需,如果不承当就要把我第二个爷爷的房子拿过来分。这个房子是我爸爸一砖一瓦盖起来的没用老人的一分钱。主要是土地的问题,是我爷爷的老房子拆下来,我爸爸盖的,土地是我爷爷。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我爸爸的。奶奶的意思是谁承当以后的生活费,房子就给谁。死了想在外面的丈夫安葬。我爸爸想一个人负担我奶奶的生活费,如果以后兄弟过来争骨灰,那就犯不着。主要我奶奶的户籍是在第一个丈夫的所在地,没和第二个丈夫办理结婚证,所以户籍没迁过来,我奶奶在外面住了20多年。就是户籍没转过来,我爸爸意思是想把户籍转过来,以后不用兄弟负担。以后死了也好火化,要不然死亡证明办不了。可是兄弟死也不愿意,说骨灰一定要放到里面,打官司也要打。他们每年都有粮食背过来的,大概200斤左右吧。我奶奶意思坚决在外面活着在外面死了也要在外面。,不知道这官司怎么打。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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