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工作。
更新时间:2012-06-02 21:25:16
问题描述:
我前两天应聘了一个工作,是办公室文员,签了合同,但是很奇怪,上班第一天公司就让我去采购东西让我垫钱。然后拿发票回去,公司再找财务报销。合同上虽然有说会让垫钱,但是第一天就让垫钱。我感觉很奇怪。会不会是骗子。因为公司再银行楼上,没有挂牌。合同上也写如果我中途不干了,需要赔偿他们1000块钱。请问如果我不干了,合同上的条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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