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与存档
更新时间:2012-06-04 10:11:02
问题描述:
我在2003年刚从大连某高校本科毕业时被北京一家公司录用,公司与我签订了协议,并在毕业后给我办理了集体户口(人才引进),集体户口与我的档案存放在海淀人才中心。
但在同时,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规定我如果在这五年内离开公司,将赔偿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我已经不记得,应该在两三万左右,但是远远超出我在当时的能力水平,因为公司给我的工资只有每个月1500左右。
公司老板的脾气很不好,拿员工撒气,当然,这点在我自己成立了自己的企业后也理解了当时老板的压力,只能说他的管理手段不高明。但是这却失了人心,加上工资低,工作内容枯燥,不能施展自己的能力及得到个人成长的情况下,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大概一年以后我就选择了辞职。
在离职时,老板自然极不高兴,我的集体户口自然也暂时不动,期间老板也让同事来催过我交钱把档案等东西转出。但是我虽然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却实在没有能力缴纳高额违约金。
(此事并不只针对我一人,我的所有同事都受5年合同的束缚,我在职时还有同事气急败坏和公司打官司,并很快胜诉。)
后来我在新公司工作了一年,便出国留学,一去就是五六年的光景。之后回国创立了自己的企业。
那现在呢我很迷惑,我的这些户口档案总不能就这样长此以往地放在海淀人才中心,这些有什么事情我办理起来也不方便,另外,还有社保的问题,我也很疑惑,不知道我的社保到底在哪里,如何参保及享受社保的好处。
这就是事情的原委,望有热心律师作出详细的解答。在此提前表示感谢!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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