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们要不要负法律责任?需不需要我们一起被告的几户人家请律师?费用如何算?
更新时间:2012-05-29 06:03:4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是江西上饶人,由于响应当地方政府建设新农村政策,我们一排房屋共七户人家联合把房屋重建工程包给了一包工头。从我家那头开始拆起,可就在这时出了事故,包工头用八十元一天雇人拆墙时,那人因为喝了酒在作业时不小心摔下来摔死了。不是楼房,就是一米多高的平房,我们一排房子共七户人家,每家前后各一间的那种,而且包工头也不是我们找的。是他们几家找的。我爸在绍兴,死者打电话催了几次,让我爸回去。第一次回去因有其中两户没谈好,就没有拆成,回绍兴了,不到一个月死者又打电话来说谈好了,我爸于是又回去了。合同上的字都没有等到我爸亲自签,而由我妹夫代签的。当时人摔下来的时候我爸在另外一个村我妹夫的家里,是人家打电话我爸才知道出事了。现在死者家属在包工头赔偿16万不满的情况下把我们七位户主连带告上了法庭。我们全家现在很烦,不知道我们要不要负法律责任?麻烦您们能给解答下。
如果那天我们上法庭,需不需要我们一起被告的几户人家请律师?还是每家都请律师?费用如何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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