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我能分割多少?
更新时间:2012-05-17 07:00:14
问题描述:
我们结婚一年多了,有一个11个月的小孩,由于性格不合打算离婚,我是女方,想自己抚养小孩,住房是男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我们是2011年3月23日办理的结婚登记,而房产证是2011年4月1日办理的登记,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按揭款是不是有我的一份?还有家电都是他在婚前购买的,我没有出钱。他手上有一些股票,我可以分到吗?婚后我们的工资收入都存在自己的账户上,只是平时大家都在花钱支持家用,我现在失业在家带孩子,无收入,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分到那些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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