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续签合同、工作超时、拖延工资发放、公司丢东西让我赔,还要解雇我
更新时间:2012-05-07 14:55:22
问题描述:
我2010年6月10日签合同到2011年6月9日到期 ,很简单的合同是固定期限的合同,之后一直没给续签合同,到2012年3月份公司给续签合同起止日期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超时工作,签合同的时候是没周不超过40小时,可是实际是有2个星期是48小时的, 拖延发工资未发通知,连续2个月都拖延7、8天。 公司丢东西让我赔,要扣我工资、还要解雇我这样做对吗,东西是我管,可当时钥匙没在我这,也不是我拿的。请问这些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能要回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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