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单位买了社保,后由于2010年国家政策改革破产,现在广州打工单位也买了社保,家里那份还要继续购买吗,是否可以将来享受两份社保呢?,家里的社保还要继续缴纳吗?
更新时间:2012-05-03 22:20:12
问题描述:
我是1995年参加工作(原单位属于国企单位)。后由于老家单位效益不好,2009年来广州州打工,打工单位也在广州给我购买了社保(原单位停薪留职,继续买了社保卫和平,直到2010年破产,原单位只给我们买到2010年12月,现想请问,我要补交2011年到至今的老家社保吗,还是以后可以享受两份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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