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物分割纠纷
更新时间:2012-05-02 22:05:58
问题描述:
我奶奶在我爷爷去世后,他们的房子就变卖了,于1998年到我家来居住,在2002年11月国家征用土地时,办理农转非,当时问我奶奶在哪里居住,她说《她哪里都不去,就和我们在一起》我们家就要了一套3室一厅,居住至2009年我父亲去世,我奶奶仍然在我家居住到2011年12月25日,到居委会因生活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我奶奶的大儿子和小女儿在场,经过居委会调解达成协议并三方签字盖章。我奶奶仍在我家居住至2012年4月15日,便不在回家,也没说到哪里去了。现在我家门钥匙还在我奶奶那里。她却到法院告我赶她出门,要求我赔偿她房屋平方相应的经济。
我奶奶征地是只有20平方,我家84.6平方,现在是否可以告我赔偿她房屋1/3的平方,我奶奶不是户主是否应该把整套房屋评估且按照3等分来分配,在我家从未虐待她,更没凶她骂她,更没赶她出去,我是否可以告她诬陷,在我家吃住10多年,我是否可以要求我奶奶的大儿子和小女儿赔偿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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