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8天后前夫与小三登记结婚并且小三已怀孕
更新时间:2012-04-17 10:04:24
问题描述:
今年1月份我与前夫离婚28天后,前夫与别的女人登记结婚并且她已怀孕。离婚时我并不知道是第三者的原因,协议离婚时财产我占40%。目前我手上的证据有:1、离婚一年多前前夫与这女的二个月内的通话及短信清单。2、前夫写给我的认错书(内容主要是他觉得自已错了并保证不再出轨)及保证书(保证书承认他对婚姻多次出现不忠,如果以后是这种原因导致离婚他愿意放弃所有房产)。3、离婚前二年来他对我的冷暴力行为(多位亲人及朋友可以作证)。4、离婚前二年来他俩在酒店陆续开房的记录。5、那个女的怀孕时间可以推算出是在我离婚前怀的,因为我离婚才28天她就在单位说她怀了(虽然我查到她在哪个医院产检但医院不肯提供资料)。6、我有前夫的录音亲口承认那女的怀的是他的孩子。另,前夫是公务员,女的是她下属。请问律师:这些证据足以让我起诉前夫在离婚前有婚外情属过错方吗?我可以提出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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