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财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2-04-01 08:55:04
问题描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的婚前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等归各自所有,婚后不发生转移。财产所有权以实际占有或有效凭证为表现形式,债权、债务以合同或其他法律允许的凭证为表现形式。
2、关于婚后财产归属,双方恪守以下约定:
(1)、双方各自全部收入及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权、期权、债权、著作权、物权、(生产经营的收益、一方以个人投资取得的收益、各自继承或赠与所得产财)等各种形式的财产;
(2)、婚后以各自名义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各自独立享有、承担,不发生连带责任关系;
(3)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除前述财物外,共同生活用品应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则按离婚时市价平分,以共同名义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除此以外,彼此不再向对方以补偿、帮助等名义提出任何要求。
(4)、双方自愿放弃婚姻存续期间对对方的全部继承权,有关事宜按此协义中第2点,关于婚后财产归属中的第(1)条为依据执行。继承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处理。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请问 这样一份协议公证后 双方婚前婚后财产 是否可以归各自所有 有无需要改动或是声明的地方吗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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