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责任认定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31 08:55: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农村下坡路上开轿车靠右正常行驶 在我前方路右 有两台大货车已先肇事 停在我行车方向的右侧 他是逆行线上停车 车头朝我 由于情况危急 我一踩刹车 由于天下雪 我的车就侧滑了 撞到了整理现场大货车司机的哥哥 后交警事故裁决为 我负 100%责任 最近 我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中说“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 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对方车辆在逆行线上肇事,停车时 只在车前,我觉得不足50米处设置了危险警告标志,但,未设置危险报警闪光灯,且在车前不足50米处设置了危险警告标志,我觉得他是造成危险的原因 我是紧急避险者 由于天气下雪 路滑 造成车滑 撞伤受害者 由于伤者为农民 赔偿要求很高 目前要价97万 请问各位法律行家 我是否应负100%责任 请各位在百忙当中给予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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