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交了定金,卖家房产证没有下来
更新时间:2012-03-26 20:05:35
问题描述:
买方先向卖方支付定金:壹万元整,剩余房款二十七万元整,在十五日内付清。付款以收条为凭。双方于2012年4月1日办理产权交接手续。1、卖方保证交易的房地产无任何纠纷,交易后如有产权纠纷或者以此房抵押的债务等未尽事宜,仍由卖方负责解决,买方不负任何责任。2、双方办理的产权交接手续后,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转移和过户手续,并提供有关房地产的全部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5、卖方按时交房、钥匙以及手续,不存遗留。五、任何一方违约,都须向对方支付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1、房权证由原房权人负责办理并交付乙方。交付前押壹万元整。2、买方若过户,费用由买方出。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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