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标准
更新时间:2012-03-21 08:30:38
问题描述:
你好,想请教 一下,现在的劳动法都不为企业考虑的,我说个真实的事,我家是做修车行业的,去年10月份吧我有一员工他来上班第二天食指末端就出了点意外,当时我们带他到医院去拍片时是说没伤到骨头,只是经有点伤到,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很在意,就给他交了住院费让他休养 ,一个星期左右就出院了,当时花了3000多元吧,也没说什么 ,就不做了,再今年 元月份的时候还向我要过什么 补偿费,我们也就没给(因为才第二天就出事了,医药费已给你付出了,还要什么 何况是你自己不小心弄去的)再接着就是劳动局跟我们说他(员工)已签定出是10级伤了,要我们付他7个月(我们是按多劳多得,当时也说保底是3000元的工资)的工资,还有一部份补偿费,加起来的话要4万元左右。晕 晕 按平常的一点小伤就说10级伤残了呢,做为我们小厂来说有点亏,但又不知从哪里说理去,希望给点意见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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