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厂里计划生育规定被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2-03-11 22:20:59
问题描述:
我是国有企业的农民合同工,生了第一个是女孩,可以生二胎,因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生育了二胎而被单位开除。而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说明在厂员工只能生一个孩子,明确将劳动者违反厂的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行为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现以我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了我,请问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经济补偿。还有就是厂以退二进三形式关闭转型,现厂以出了补偿方案,除了一年补一个月(4950元)外,还有住房补贴:在厂工作N年一次性补偿N年的住房补贴,还有一次性医疗保险6000元,失业保险等,这些我可否要求厂都补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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