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状况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补回我10年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不是只针对二年内的进行调查?我并没有说不交
更新时间:2012-03-09 22:23: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目前在一个台资企业工作了有十个年头了2002.03.37到现在,但目前公司自动修改我的工年为2006年工作,社会养老保险才购入10个月,请问此状况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补回我10年的社会养老保险.
1.目前公司每两年要求我们重新签一回合同,如上述情况调查为事实,那劳动局是不是只针对二年内的进行调查?
2.早期进工厂时都没有什么劳动合同(相信东莞的大部企业都是这样子的),但我有在公司建立个人档案,并且有劳资关系的存在,这可不可以算为雇佣关系?
3.如按以上条件去劳动局登记,在情况查况属实的情形下,我这样的问题又当如何处理?
4.如果社保不能补缴,依此情形属用人单位的问题,与我无关,我并没有说不交,但只是公司不能给我们办理,那请问我这十年不是白做了这么久,再过个十五年我们都到了退体年龄,如何才能享受国家的政策?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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