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
更新时间:2012-03-05 10:45:13
问题描述:
我2008年平房拆迁,因平房有营业执照。故开放商同意补偿本小区内120平米巷内门市(拆迁协议上写:同意补偿安置120平米巷内门市)2011年小区建成。不知何故开发商未按协议在本小区为我安置。经协商,在本小区为我安置了两套房子,一套为56平米商服房照,一套为住宅房照。。两套房子在同一单元同一层(中间已打通,,实际上就是一个房子两个房照。在一楼。只是里面的格局为两户房子)。现在我与开发商因房照性质(62平米是住宅房照。我认为住宅房照和商服房照市场价值不同)不同,要求其补偿房子差价未能达成协议。现在开放商说只能这样解决了。应该怎么办。。谢谢。。十分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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