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相关费用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2-02-21 20:02:17
问题描述:
二;相关费用的约定
2;出卖人负责代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买受人按以下标准向出卖人交纳代办费用:
〈1〉房产证代办费(包括应交契税和房产证办理费)按总房价的确7.5%交纳,计人民币15080元整:
土地使用证代办费:每户计人民币2680元整
代收装饰装修,白蚁预防3元/m2,计422元整
以上代收费用遇国家政策而上调收费标准的,按国家上调标准执行。
买受人自行办理分户房产证所有承担报所有费用。
买受人自行办理分户土地使用权证并承担所有费用。
这是合同中关于相关费用的其中几条,本地其它房地产公司在第1小条都只收百分之2,后来咨询了下税务局的,说买家交百分之2,开发商应交百分之5.5.感觉是开发商把他要交的钱压到我头上来了。
在合同附件,补充议上有一条:
1,商品房交付后一年内,甲方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各自承担办证发生的税和费,甲方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县房产局印制的制式合同,自己不懂,但感觉都是为开发商着想,服务的。国家发布的正规合同范本都没看到有什么相关费用的约定啊?网上看开发商收300元代办费人家都吵得很凶,我这20万房子,开发商都想吃我一两万费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