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2-02-17 15:13:34
问题描述:
您好,半年前我摔伤脚踝,无法正常走路直至现在。丈夫提出离婚,我没有答应。但半年来丈夫对我及女儿的生活没有过问过,我一直带着女儿在娘家生活。现在我对他已非常失望,与他谈离婚,并希望把女儿的户口迁出。离婚协议中我不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也不希望他拥有探视权。请问是否可以认为,他的这种行为构成了遗弃罪 ?另外我如果要起诉的话,步骤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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