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逾期,我怎样主张权利向开发商要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2-02-09 10:29:38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1月7日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合同约定,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按下述方式处理: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问题是房产证已经逾期一年半多了还没有办下来,诉讼时效两年马上到期,我该通过什么渠道去主张我的权利,向开发商所要违约金?急盼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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