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
更新时间:2012-01-30 11:29:10
问题描述:
我驾驶一辆机动车以每小时20码的速度在一个上坡路段行驶,在我右边车道停靠着一辆三轮车,在我观察了左边车道无车对向行驶的前提下,打转向灯借到左边车道,已经越过三轮车准备回到我自己的车道的时候,车身已经大部分已经回到我自己的车道时,就突然听见后面有一阵响声,于是我就停下车来察看,就发现距离我车尾大概有3,4米的位置翻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被我车上的人和群众送到医院。交警出现场后,已经确定摩托车撞了一位路人后,可能由于车速过快而导致惯性增强从而把驾驶员甩出至我左后轮上碰擦。事后,我们积极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并且我是正常行驶,是摩托车驾驶员自己撞人后才弹到我的左后轮上发生碰擦。摩托车驾驶员一没戴头盔,二没有驾驶证,并且涉嫌酒驾。所以我想请教一下,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划分责任的话我最多能承担多少?并且我的车也被扣留,大概能多久才能拿到车?我本人自己应不应该再继续垫付医疗费?我的车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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