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解散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12-01-04 18:29:13
问题描述:
我们跟公司签订了2010年9月到2011年9月底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提出续签合同,到现在,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公司将不再继续经营,准备全体解散。
我们是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就决定将我们部分人员安排到另个子公司。经过多次谈话,在待遇上及其他一些事宜上未能达到自己期望值,我们拒绝去另个子公司工作。
现在我们公司就要求我们补签2011年9月底到现在的合同,并要求我们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我们都不愿意。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处理最为恰当,公司解散,我们又将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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