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的律师帮忙看看这个诉状是否符合要求
更新时间:2012-01-08 20:08:11
问题描述:
第一次离婚诉状被判不能离,半年后想再次提出离婚,请专业人士帮我看下这个诉状行不行。提交时是否需要附上上次的诉状及判决书?谢谢
民事诉状
原告:李XX,女,1982年X月X日生,汉族,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身份证号:36XXXX62023。
被告:游XX,男,1979年X月X日生,汉族,XX市XX区人,住XX市XX区XX镇XX村XX组,身份证号:36XXX211XXXXXX。
诉讼请求: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原告抚养女儿,被告抚养儿子;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02年结婚,因被告好赌且存在家庭暴力,双方于2008年10月20日协议离婚。后因考虑到双方子女尚小,且被告及其父母多次请求于2009年1月复婚。婚后被告不但没有改掉赌博陋习,更变本加厉多次对原告施行家庭暴力。2010年12月9日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由XX市人民法院审理,在(2011)临民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10年便一直分居,但贵院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并判决驳回原告提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被告甚至变本加厉威胁原告并公然在大马路上拉原告去撞汽车,被110制止。至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愿意放弃双方共同财产,因原告已结扎,又照顾到被告父母感受,要求双方所生女儿归原告抚养,儿子归被告抚养。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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